简述如何正确确定应急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台数发布时间:2021-05-06 阅读次数:次
应急柴油发电机主要用于重要场所,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停电后瞬间停电,通过应急柴油发电机迅速恢复并延长一段供电时间。这类用电负荷称为一级负荷。对断电时间有严格要求的设备、仪表及计算机系统,除配备柴油发电机外还应设电池或UPS供电。
应急柴油发电机的工作有两个特点: 第一个特点是作应急用,连续工作的时间不长,一般只需要持续运行几小时(≤12H);第二个特点是作备用,应急柴油发电机平时处于停机等待状态,只有当主用电源全部鼓障断电后,应急柴油发电机才起动运行供给紧急用电负荷,当主用电源恢复正常后,随即切换停机。
应急柴油发电机容量的确定:应急柴油发电机的标定容量为经大气修正后的12h标定容量,其容量应能满足紧急电总计算负荷,并按柴油发电机容量能满足一级负荷中单台*容量电动机起动的要求进行校验。应急柴油发电机一般选用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,其标定输出电压为400V。
应急柴油发电机台数的确定:有多台柴油发电机备用时,一般只设置1台应急柴油发电机,从可靠性考虑也可以选用2台柴油发电机并联进行 供电。供应急用的柴油发电机台数一般不宜超过3台。
当选用多台柴油发电机时,柴油发电机应尽量选用型号、容量相同,调压、调速特性相近的成套设备,所用燃油性质应一致,以便进行维修保养及共用备件。当供应急用的柴油发电机有2台时,自起动装置应使2台柴油发电机能互为备用,即市电电源故障停电经过延时确认以后,发出自起动指令,如果第1台柴油发电机连续3次自起动失败,应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起动第2台柴油发电机。